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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南昌市房产管理局冲破计划经济的束缚,跳出只修修房、收收租的单一经济的小圈子,迈步跨上改革开放之路。从以福利性为主逐步转向以经济建设、社会服务为主,集房地产开发经营、民用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商品房交易、私房买卖、拆迁安置、房屋租赁、白蚁防治、住房改革、私房资金管理、物业管理、产权产籍管理等全方位、一条龙的管理服务体系。1992年,被建设部授于全国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连续6次被评为省厅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统一租金标准和新房新制度两个单项改革。
1996年,投资300万元建起了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住房资金计算机管理系统。截止到目前,全市已有2307个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参加公积金职工人数达24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48%,累计归集公积金1.7亿元,归集率过60%;共审批1359个单位的售房申请,计18万套,面积1160万平方米,收取售房款5.4亿元;目前,房管部门未出售的直管公房均已全部实行新租,单位自管房的新租金到位率也达到95%以上;先后完成解危解困房建设73.6万平方米,计11532套,集资合作建房77.05万平方米,计11410套,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24.3万平方米,计3700套,基本解决了7530户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受到建设部的表彰,被评为全国住房解困先进单位;先后建成了上海路、青山湖、里洲、京山、朝阳、新世纪、梨园、桃苑等八个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住宅小区,分期分批对胜利路、中山路、八一大道、象山路、叠山路、永叔路、孺子路、船山路、沿江路等闹市区进行了旧城连片改造:据统计,从1984年到1998年,全市累计完成新建商品房投资约90亿元,新建各类商品房220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住宅1760万平方米,我市人均住房也由1978年的3.38平方米,提高到1998年的8.8
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趋活跃,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房地产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好人好事日渐增移,陆续有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南昌的房地产业必将以崭新的姿态迈步跨入二十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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