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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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和协调管理。

    3、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局长:桂江萍

    4、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由市政府任免的领导人员的呈报及任免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5、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推荐;综合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帖人员的工作。

    6、综合管理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管理、指导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管理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7、制订大中专业毕业生分配原则及政策措施,编制分配计划、方案;参与非师范类大中专业毕业生的派遣和师范毕业生分配的审核工作,办理自费大中专业毕业生就业审批手续;引进建设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中、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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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领导召开工作会议

    8、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政策的制订和对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的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9、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10、综合管理、指导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11、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增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12、指导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的人事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秘书科  考核奖惩任免科    录用调配科 

工资福利科  计划法规科     军转安置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监察室  机关党支部 

 人才交流中心  军转培训考试中心  

机关事业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