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及国家计生委有关领导在乐亭县召开全省计划生育“三为主”、“三结合”工作现场会。
    河北省是全国第六人口大省,到2000年末总人口为6674.2万人。 我省自从七十年代初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省少出生人口2700万人,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共为家庭和社会节约抚养费5911亿元。特别是“九五”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计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问题,坚持“三不变”原则,落实“三为主”方针,推广“三结合”经验,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口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大力实施计划生育“三为主”规划,截至2000年底,全省173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三为主”;不断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坚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全省已有145个县、市、区计生部门建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生部门承担的计划生育手术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努力探索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的途径,促进了计生工作中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从而,有力保障了全省“九五”人口计划及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001年5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河北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隆重表彰圆满完成“九五”人口计划先进单位。

“九五”期间,全省共出生420.6万人,比国家下达计划少出生89.3万人。人口出生率稳步下降,年均人口出生率由“八五”时期的15.22‰下降到12.82‰,比国家计划低2.74个千分点;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八五”时期的8.79‰下降到6.40‰,比国家计划降低2.59个千分点,是“九五”期间全国人口出生率下降最快的六个省之一。全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顺利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确定:要力争使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5年平均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年净增人口不超过50万人;到2005年末,把河北省总人口控制在6950万以内。较大幅度地降低可预防的、高发的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大力开展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活动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认真总结和坚持“九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把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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