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招工与定向招生合二为一。学校每年在招生之前就已经广泛地与各地的企业签订了《定向培养录用协议书》新生入校报名就签订《毕业就业安置合同书》,一式三份,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2、每届学生毕业,考(核)试合格,思想品德好,取得就业安置资格,一律就业安置。学生毕业后在一个月内,没有安置工作,学校退还学生全部学杂费并负责赔偿违约金8000元。

3、学校每年实行限额招生、以确保良好的管理和毕业后就业安置的质量。同时,对毕业生就业安置实行五年追踪负责制。

4、学校是社会的一面镜子。近四年的毕业生就业安置率100%。我们感到自信、心慰的是:没有一个学生要求学校给他们重新安置工作,没有一个学生家长埋怨学校对他们子女的工作安置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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