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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通字文件[2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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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甘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贯彻十六大精神纪实》电子数据库修订版组稿说明

    一、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引,为推进西部大开发、营造甘肃“三个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通字[2002]4号”文件精神,《迎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甘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贯彻十六大精神纪实》电子数据库(A)已正式出版发行。由于在组稿过程中,受到时间、人力等因素的影响,有许多部门、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及基层党组织的优秀文章和先进典型未能收录入库,以至组稿工作结束后仍有大量的资料和稿件报送到编辑部,尤其是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我省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带领人民群众奔小康的宝贵经验、巨大成果和宏伟规划更应该进行集中展示,互相借鉴学习,以促进我省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此,特决定进行修订补充。
    二、稿内容和要求:
    1、内容应围绕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验体会、理论研究和优秀事迹、先进典型介绍,要突出在学习贯彻中的新气象、新变化和巨大成果。文章(稿件)要真实、具体生动、理论联系实际,切忌千篇一律。
    2、稿件数量大致分配如下:
省直属部门、各市地州(县区市)、各大中型企业和大专院校除了综合介绍本部门(单位)、本地区的文章外,主要领导每人可提供1篇,直属单位和重点处室(院系)可提供1篇。
市州地属各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可提供1—2篇。
    县区市属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可提供1篇。
    先进村(社区)和典型个人的材料由所在县区市和单位推荐提供。
    3、稿件均用16开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字数不限(但超过2000字以上的文章以及篇数较多的部门单位,请同时提供原文录入磁盘,或通过电子邮件gansu@vip.163.com报送)。标题自拟,署名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个人署名请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
    4、原来没有推荐编委(或编审)的省直部门、市州地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员有变化的,这次也可重新推荐(推荐名单必须加盖公章)。
    5、稿件可通过信函邮寄或直接送交编辑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编辑部,截稿日期为2003年8月30日。编辑部收到稿件审定后统一制作入库。
    三、经费及宣传发行:
    1、经审定的稿件不收编录费、刊登发布费,凡被收录入库的文章稿件,出版后颁发刊登发表证书以资纪念。
    2、单位可根据需要征订电子数据库。
    3、数据库导读手册中设有《甘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贯彻十六大精神形象展示》宣传专版,需要在此进行宣传的部门单位按规定收取宣传制作费用。
    编辑部地址:兰州市庆阳路40号信息大厦715室
    电话:(0931)8800178 8854198 邮编:730030
    专用电子邮箱:gansu@vip.163.com 网址:www.21ftp.com

甘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纪实编辑部
二OO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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