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省地方税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地方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
(二)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负责全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及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汇总编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以及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五)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和票证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六)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八)组织税收理论研究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
(九)办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职能处室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审核重要文件,综合税收信息,督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调研、信访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邢
军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规和实施细则;审核各部门、行业法规中有关地方税收的条款,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承担税收法规文件汇编、印发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处长:张子厚
(三)税收管理一处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处长:俞
福
(四)税收管理二处
负责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筵席税、遗产和赠予税和征收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办理减免税的有关业务。
处长:张敏
(五)税收管理三处
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处长:陈岸颖
(六)征收管理处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法令,制订本省综合性的税收征管、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法规的执行程序以及具体执行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手段,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征管制度的情况。
处长:师学礼
(七)计划财务处
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编制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核拨;汇总分析全省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处长:田和生
(八)涉外税收管理处
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法规,组织实施全省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涉外企业税政业务,负责涉外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涉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反避税工作;负责涉外企业税务登记证的换发工作。
处长:黄志岐
(九)人事处
拟定全省地税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劳动工资计划;承办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处(局)长(主任)、副处(局)长(副主任)及科级干部,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和名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以及上述同等职务人员的考核、任免呈报工作;承办系统内职工的调配、考核、奖惩、晋级、抚恤、考勤、退休等工作;负责统计报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处长:程桂英
(十)宣传教育处
负责全省税法宣传和地税系统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安排地税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对教育培训中心实行业务领导和组织管理。
处长:宋金山
(十一)稽查局
稽查局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地区、地方各企业单位执行税收政策、法令和征收管理情况;负责全省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以及指导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查处偷税、漏税、抗税及其他重大税务违纪违法案件;拟定税务稽查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局长:任建团
直属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基金征收局
主要职责是:对各项基金进行组织征收和管理,负责编制、下达年度征缴计划,并对各地执行计划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承办专用票证和征管文书的印制和发放;负责会计核算和会统报表的报送工作;负责与社保、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提供信息资料,衔接和解决征缴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研究,为费改税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局长:廖永凯
(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在省地方税务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按照征管范围和权限,拟定有关征收管理办法;组织省级地方税收收入;定期检查、分析、预测计划完成情况,提出加强组织收入的意见和建议,圆满完成地方税收任务。
局长:陈学士
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是:对全省发票管理进行指导;组织全省性的发票检查工作;查处举报和发现的重大违法票据案件;承办设计各行业普通发票的种类和式样;审批各地用票计划并组织印制和发放;制作、发放发票监制章,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主任:康
伟
(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任:高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