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兰州市教育局 |
级别 |
县级
|
|
地址 |
兰州市一只船南街39号 |
电话 |
8801344
|
|
邮编 |
730030
|
传真 |
8801344
|
|
领导班子 |
局长兼书记:栾行健
副 局 长:段小雨、张正华
|
|
辖区学校情况 |
各类学校1807所,其中:普通高校14所,成人高校12所,普通中专48所,成人中专32所,普通中学209所,职业中学20所,小学1292所,幼儿园178所,特教2所;教育部门和集体办1417所,其他部门办376所,民办45所。
|
|
教育发展水平 |
幼儿入园(班)率68.5%,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5%,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升学率99.28%,初中毕业生升高中升学率44.5%。人均受教育 年。“普九”人口覆盖率100%。
|
|
师资情况 |
教职工33052人,专任教师27711人。其中:高级职务1084人,中级职务8596人,初级职务13398人,特级教师112人。
|
|
学生情况 |
在校学生642828人。其中:普通高校53144人,成人高校12429人,普通中专34148人,成人中专29940人,普通中学155398人,职业中学8654人,小学297869人,在园(班)幼儿49991人,特教生1264人。
|
|
简介 |
兰州市教育局会是兰州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技术教育处、厂矿学校管理处、师资管理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成人教育办公室10个职能处室和1个代管机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1个派驻机构:市纪委驻兰州市教育局纪检组。
兰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三)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计划的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教师队伍及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委属学校和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大、中专院校在我市的招生、考试以及自学考试工作;主管全市中学会考工作。
(八)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统计、教育信息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学装备、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勤工俭学、校外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管理委属学校和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998年,兰州市教育局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94—97年先进审计机构”、“全国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还获得“全省职称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