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物价局紧紧围绕经济工作大局,按照扩大内需,优化经济结构的总要求,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完善价格调控体系,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拓宽服务领域,保持全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从抓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进而建立价格宏观调控入手,进一步完善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建立健全了价格监测网络,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江西省市场调节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力度,出台《江西省农村电价管理办法》、《江西省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江西省行业价格管理办法》,为促进全省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在突破计划价格体制的基础上,调整了粮食、棉花、电力、邮电等一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积极参与了粮食、棉花等多项体制改革,开展了药品、邮电、农村用电等价格专项检查及其它不定期检查,清理整顿了涉及农业和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减轻了农民和企业负担,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8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8.8%,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1.0%;全省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560件及价格违法所得2610万元,遏制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电话:0791-622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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