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中心工作逐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江西统计事业蓬勃发展。1985年以来,江西省统计工作积极实行“五个转变”,强化为经济服务。全省11个地市、99个县(区)都设立了统计机构;35个县建立了国家农村经济调查队、56个县(区)建立了地方农调队;国家城市经济调查队在19个市(县)建立了城调队,同时还在全省设立了18个零售物价调查点。江西省统计局在方法制度上不断改革,相继制定了“国民经济基本情况报表制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方案”、“农村统计年报基层表式”等各项制度,并逐步建立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宏观监测预警系统”、“小康生活标准统计监测体系”,形成了一套可以大体反映市场经济运行、基本满足宏观决策和调控需要的新的统计制度,在统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到1997年底,全省统计系统现拥有微机500余台,传真机16台,月季报表已全部采用微机处理,年报采用集中统一的数据处理模式,并先后建立了综合数据库、人口普查数据库等大型数据网络,省局已与各地、市、县(区)实现了远程通讯联网,信息自动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有效地保障了各项统计任务的完成。

    二十年来,仅省统计局机关撰写的统计分析文章达3000余篇,其中获全国奖项的有80余篇,省主要领导批示的有20余篇,许多统计分析文章,以其特有的资料优势,积极参加党政领导主持的经济研究活动并被安排重点发言;参与党政领导讲话稿和一些重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编制“八五”计划,为各种重要会议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意见。统计部门的参与作用日益增强,统计在指导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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