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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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广大检察干警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颁布实施
在人民广场隆重举行宣誓仪式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处、干部人事处、宣传处)反贪局、政治部审查批捕处、审查起诉处、法纪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协会、教育处、法警处、老干处、行政装备处、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检察官培训中心。

省检察院的日常工作主要是领导和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工作,抓好检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带领全省检察院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直接办理一部分案件,主要是对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查办

 参与办理,对一些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和渎职犯罪案件直接办理或指导办理.侦查终结后,按照案件的审级情况,移交有关检察院提起公诉;对一些特定的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转来的案件直接办理或者督办;还直接受理公民的举报和申诉。20年来,严厉惩治了一大批杀人、放火、强奸、爆炸、重大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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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在全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期间,
  省委书记吴官正同志、省长舒圣佑同志与
 其他省领导一道接见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1988年,全省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了“举报中心”,之后又相继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大了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力度。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家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的检察工作。为了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普遍深入地开展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活动,认真贯彻了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行了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2000年11月21日至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来赣视察检察工作期间,亲切接见省院全体干警。


电话:07918312435

邮编:33002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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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欢迎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严能礼同志载誉回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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