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航务管理局

   江西内河航道管理独立机构的设置,始于19759月。19797月,省交通厅为适应航道事业的发展需要,续又将各地、市的航道段从所属的航运局划开,由航道管理处实行垂直领导;19849月,在调整内设机构中,交通厅将原隶属于车船监理处的航监科、各地(市)的船舶监理所并归航道管理处,组建成航务管理局,1998年,航务管理局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经报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原赣州、吉安、宜春、南昌、抚州、九江、上饶、景德镇、鹰潭9地(市)航道段升格为航务分局(副县级建制),原直属单位港航工程大队和疏浚工程大队分别更名港航工程处和疏浚工程处(副县级建制)随之,各分局、工程处相继完善了内中行政机构,各县(市)设立了航道段、港监站、管理站、队。至此,一个自上而下完整统一的航务管理体系建立,从而过江西航务事业的振兴和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全省航务部门拥有职工2200余人,多年来的职工队伍建设,人员文化技术素质不断提高,工种结构渐趋合理,业已形成门类齐全,技术配套,力量雄厚的灵活高效运行管理机制。


局长:陈旭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路22号
电话:0791-6243370 6704613
传真:0791-6783695
邮编:3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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