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隶属省水利水电厅,主管洞庭湖区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洞庭湖的治理与开发的事业单位,共有编制35人。现有高级工程师9名,工程师14名。主要职责包括:(1)洞庭湖治理工程具体规划和实施;(2)洞庭湖区防洪、治涝工程的建设管理;(3)洞庭湖区洪道湖泊清障、疏挖的施工组织、检查督促及水域、岸线、河口、滩地的管理和保护;(4)洞庭湖蓄洪区的安全建设和管理;(5)洞庭湖防洪调度方案的制定和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并参与组织洞庭湖区防汛物质储备;(6)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洞庭湖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7)洞庭湖区水利结合灭螺工作规划、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8)洞庭湖水利经济开发。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该局积极编制、贯彻实施湖区水利工程治理规划。到目前为止,洞庭湖区一期治理工程对保护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挥巨大作用。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也共计完成土方9312万立方米;石方202.8万立方米,混泥土及钢筋混泥土39.17万立方米,完成总投12.75亿元。1998年洞庭湖区在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后,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湖区水利建设总投资19.73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2.75亿元,使抗洪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可以相信,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洞庭湖的洪涝灾害必将得到根治。


局长:周松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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